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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委员会诊建筑施工事故多发深层原因

 

肩负着拉动GDP快速增长重任的我国建筑行业,正行驶在一条突飞猛进快车道上。4万亿投资的刺激效果仍在延续。伴随快速扩张的是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2009年,建筑施工事故总量上升,2010年大量基建项目进入开工建设、试车投产阶段,仅1月份就接连发生4起较大事故。全国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提出建议,直指事故多发的深层次原因。代表委员们强调: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建筑行业,必须首先把安全地基打牢,否则“建得越快,倒得越惨”。

不让恶性竞争挤压安全投入

曾经发生过安全事故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国瑞委员提交了《关于制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有关法规的提案》。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直言,当前,建筑业普遍存在不合理的低价竞标。有的建筑企业为了中标,把正常施工必不可少的安全措施费干脆“竞争”出局了,给工程施工留下了很多安全隐患。另外,地方上安全生产费计费标准不一,弹性很大,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使用也很不规范。个别地方和单位为降低工程造价任意扩大安全生产费用的定义范围,将项目的临时工程和施工重大措施等都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应付检查,而真正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无法保障。

因此,李国瑞委员建议:安全费用不仅应该列入工程造价,而且还应该列入投资概算,竞标时甲乙方要就安全费用达成共识,相互监督不得删减。他在提案中还呼吁:把财政部、安监总局下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后按部令公布,上升为法规,以利于强制执行。安全生产费由施工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强调专款专用,如果挪作他用,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建设单位和财政、安全生产监督、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安全费用的使用加强监督检查。

对此问题,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纪昌委员反映也很强烈。他告诉记者,建筑施工安全费用管理现在就是一笔糊涂账,很容易钻空子。必须更加明晰安全费用的项目,而不能笼统计之,要对安全费用管理使用进行严格跟踪审计。

转包挂靠必须严格处理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城建控股(集团)第一市政工程公司路面处农工班班长康厚明认为,防范建筑事故,国家应出台法规禁止建筑施工工程转包。目前,因工程转包引发的问题非常突出,在层层转包过程中,项目工程资金层层“缩水”,施工成本不断被压缩,非但工程应有的安全投入无法保证,施工材料的质量也深受影响。而且在转包过程中,安全责任链难以有效衔接,分包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往往流于形式。

广州市祁福新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彭磷基委员强调要从根本上防止工程层层转包和挂靠。

彭磷基说,《建筑法》明文规定建筑挂靠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但从近几年的建筑市场里看,挂靠却如火如荼地发展。被挂靠企业对挂靠者及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无证上岗,工程现场的劳务人员没有和被挂靠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无法保障建筑所需要的技术力量。

彭磷基分析,《建筑法》规定,工程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和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司法实践中因为挂靠现象太过普遍,连带赔偿并没有贯彻实施,另一方面,在司法解释中认定了实际施工人这一法律主体,使得借用资质以及挂靠的企业几乎没有违法成本。挂靠现象已经被默认,很少被查出,只有在工程项目发生了质量安全事故后,挂靠事实才浮出水面。建议行政监管部门应该严格监管,加大处罚力度,让挂靠成为建筑企业的高压线,一经发现必须吊销建筑企业的建筑资质。

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升

刘合炳委员是湖北远大建筑劳务公司的总经理,还兼任北京建工之友协会会长。他的公司里1万多名农民工分散在北京的各个建筑工地,是规模较大、管理比较规范的建筑劳务公司。公司每年人员流动性维持在10%左右。刘合炳说,这些工人基本都是湖北老家的农民,放下锄头拿起榔头,现在1名有专业技术的工人带10名普通工人。而木工、油工、泥瓦工等技术工人都是拜师后手把手教的,边干边学,很少有工人接受过职业技校的教育和培训。他建议,明确建筑行业农民工培训的管理,如果劳务企业承担这项责任,是否应该给予一定的政策性补贴。

中国农林水利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盛明富委员告诉记者,我国建筑从业人员规模高达4000万人,20年来扩大10倍之多,其中,农民工3200多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80%以上,占全国农民工总数的30%左右。但从20世纪90年代建筑业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建筑总承包企业通过签订劳务合同,以分包的形式将劳动用工管理归于劳务企业或包工头,不直接负责作业工人的管理,形成有法人资质的总承包企业或劳务企业不直接用工,而直接使用农民工的包工头是自然人。尽管,国家一再强调建筑农民工技能安全培训,但根本用工机制却使得培训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培训形式化不系统。层层专包后的工程,培训更无从谈起。

中建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郭涛委员认为,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大力发展,对从业人员素质特别是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水平都是巨大考验。建筑行业是解决就业难题的重要领域,但从业人员的素质却没有随着产业发展根本性提升。建议加大对一线建筑工人的技术和素质培训的强制性规定,逐步通过配套措施将农民工真正转变为合格的建筑工人。

工程建设应引入外部监督

中交建中国公路工程咨询公司副总李志军告诉记者,现实情况下,工程监理对于工程安全与质量的话语权还是比较微弱,一方面,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往往关系密切,令一方面,在工程进度上,业主与施工方往往利益一致,监理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很多情况下只是参考。对于一些“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专家评估中的反对意见几乎没有市场。

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陈景秋认为,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和建筑事故屡禁不止,因为建筑行业在某种程度上存在集运动员和裁判员于一身的自我监管。

她告诉记者,从去年7月起,检察机关立案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794件,触目惊心。她建议制定《重大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增加对工程建设的外部监督,安全监管部门应积极介入,综合监管,严格把关。同时,实行重大建设项目特邀监督员选聘制度,从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招募熟悉建设项目领域相关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预算师等,担任特邀监督员,授权他们参与执法监察、提出整改意见。

 

文章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审核校对:  更新日期:2010-03-12 14:26:39.0  浏览次数: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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