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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州 建 筑 业 安 全 监 督 站 文 件
关于2010年上半年度施工
现场建筑起重机械专项督查情况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市城乡建设局常建(2010)110号《关于开展“安全迎世博,全力保省运”主题活动和建筑安全专项治理“2010迅雷行动”的通知》精神,我站下发了常建安监(2010)6号《关于开展2010年上半年度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以防范起重设备伤害事故的发生为重点,开展建筑起重设备自查自纠,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施工现场建筑起重设备安全运行。我站于2010年5月5日至6月22日组织对市区建筑施工现场在用的建筑起重设备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专项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本次专项检查以全市各设备产权管理单位为主组织自查自纠,我站在各设备产权管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督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为市区所有施工现场建筑起重设备的起重设备产权登记、检测、验收及使用登记情况,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完好情况等。全市共16家设备产权管理单位总计自查了151个单位(项)工程在用的298台建筑起重设备,其中:塔式起重机197台、施工升降机91台、物料提升机10台。我站在各设备产权管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共抽(督)查了78个单位(项)工程在用的180台建筑起重设备,其中:塔式起重机108台、施工升降机66台、物料提升机6台。督查中针对建筑起重设备使用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与问题,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4份,督查意见书64份,现场当场封停设备9台。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设备产权管理单位高度重视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一些单位都相继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专门布置,抽调了专门人员对照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对所管辖的施工现场建筑起重设备进行了逐一检查,并通过检查,发现和消除了一批影响建筑起重设备安全使用的事故隐患。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在建设单位的组织下,也相继开展了专项整治,其中监理单位发挥了很大作用,加大了巡检工作,主动督促设备使用单位对照整治要求进行检查,对每台在用设备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使在用建筑起重设备完好率有所提高。在本次抽(督)查中,未发生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设备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使用登记而导致被封停的现象,施工现场建筑起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逐步减少。
二、专项督查中发现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一)在本次督查中发现的一些共性的问题
1、部分塔式起重机的重复接地装置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两组重复接地。基础排水措施不到位,基础积水的现象严重,设备的地脚螺栓淹没,情况不明,成为安全生产的隐患。
2、施工升降机梯笼上人孔限位无效或者人为让其失效的情况比较严重。部分施工现场为了使用施工升降机运输长度过长的施工材料,人为的使梯笼上人孔限位失效,在施工升降机运行过程中使梯笼上人孔处于开启状态,使施工现场的高空坠物对梯笼内所乘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主电缆导线架设置过少,导致施工升降机在运行过程中主电缆的收放得不到有效的控制,而电缆外绝缘层破皮、损坏等现象,容易发生漏电事故。
3、物料提升机普遍存在楼层通道安全防护门设置不全且未即时关闭、吊篮缺门等现象,不能有效的保护好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及时进行换领新证的工作。
(二)部分使用单位对建筑起重设备使用过程的管理不严,重视不够。督查中发现存在部分使用单位不能很好的配合好设备产权管理单位做好起重设备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工作,部分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对设备起重设备使用、检查情况,不闻不问,将施工现场起重设备的管理工作,以一包代管的形式,完全的交由设备产权管理单位负责,导致施工现场的起重设备使用无序,指挥混乱,管理缺失。甚至有部分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在我站进行现场使用起重设备的督查时,不能很好的配合好设备产权管理单位检查工作。
(三)个别建筑起重设备产权管理单位对此次专项检查仍然不够重视,对起重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检查的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自查隐患问题整改不彻底,现场的建筑起重设备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在我站进行现场使用起重设备的督查时被发现并当即被责令停止使用,重新自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见附表)。
(四)监理单位还应进一步加强履行职责。监理单位对进场起重设备审核把关不严,对装拆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审查不及时,对审批的起重设备装拆专项方案不验收,对日常检查不坚持,对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制止不彻底,设备验收过程走过场。
(五)我市实行大型起重设备转场保养制度已经一年,对保障起重设备的完好率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但是,部分设备管理单位对在用的建筑起重设备,还不能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也不能在使用中做到定期检查保养,对使用中的起重设备只能做到应急维修,而忽视了该设备安装使用前的转场保养和安装使用后的定期检查保养,这不仅威胁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而且也影响了正常的施工。部分设备产权管理单位对起重设备的转场保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在用起重设备,虽在安装前已经过转场保养并持有保养合格证,但实际机况与保养合格证所载并不一致。如常州市天任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所管理起重设备,在蓝天新苑10#房工程、紫云苑28#房工程等多处建筑工地所使用塔式起重机存在标准节、平衡臂围栏等部位锈蚀严重的现象,与转场保养合格证所载明内容不符。
建筑起重设备是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之一,各设备管理单位、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起重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力度,提高在用建筑起重设备完好率,加强建筑起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建筑起重设备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建筑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抄报:省住建厅、市城乡建设局、市安监局、市技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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