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后台管理 | 怎样去安监站?
首页
安监站简介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监督要点
荣誉台
案例分析
安全论坛
下载中心
法律
法规
  行政法规
  地方法规
标准规范
行业标准
各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
  安监总局文件
  住建部文件
  省安委会文件
  省建设厅文件
  省建管局文件
  市委、政府文件
  市安委会文件
  市安监局文件
  市城建局文件
  市安监站文件
你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最新文件 > 市建设局文件: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常 州 市 建 设 局 文 件     

常建〔2010〕20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

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管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苏建管质(20091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焊工、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桩机操作工、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其它特种作业人员。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省建管局《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自发文之日起,要组织需要申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统计已取得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省建管局《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换证考核。

三、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要按照省建管局《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人员、场地、设备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准备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四、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属地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的建设和考核工作的监督,做好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自201061,所有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均应持有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附件:

1.《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2.常州地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简要信息

 

 

  

主题词建筑业  特种作业  考核  转发  通知

抄报:市安委会

抄送:市安监局

常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6印发

共印200

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载:
1、附件1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常州市建设局   审核校对:  更新日期:2010-01-29 09:42:21.0  浏览次数:153
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主办   地址:常州市勤业路188号
联系电话:0519-86673063    传真:0519-83279261
电子邮件:ajzh111@126.com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45290号
106217
技术支持:常州三灵数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9-85138057
公司地址:常州市北新巷小区(关河西路16#)